本书摘录:
目录
叙
办案
名例
职制
公式
户役
田宅
婚婣
仓库
市廛
仪制
军政
邮驿
贼盗
人命
鬬殴
诉讼
受赃
诈伪
杂犯
捕亡
断狱
营造
赘言十则
刑幕要略叙
刑幕要略不知谁氏所作比事属辞虽未尽纯一要亦老于幕道者之所言惜辗转抄写舛误殊多苦乏善本朱君子勋出其所录示余较为完备因逐一校勘其词之芜者删之其言之善者存之亦有意是而词欠圆足者略为修润之并将鄙意所及酌增数条固知挂一漏万不免贻笑方家然于初学指示径途似亦不无裨益耳光绪癸未嘉平月六日元和张廷骧识
●刑幕要略
办案
名例
职制
公式
户役
田宅
婚婣
仓库
市廛
仪制
军政
邮驿
贼盗
人命
鬬殴
诉讼
受赃
诈伪
杂犯
捕亡
断狱
营造
赘言十则
办案
叙供案内人名均须全叙 【不可云某人与某人等】 年月亦须点出 【不可云去年前月等类】 人名不可并头 【如赵大偷得某人赃物赵大被某人拏住两句一人打头】 亦不可合脚 【如赵大将此事告知钱二孙三得知云云钱二与孙三两人令人不能读断】 供内虽准用俗语宜人人共晓 【方语士语并十分村俗之语不宜用】 设或竟有土语不能删者必须供内随叙随解庶阅者了然于目看内虽用文语然亦不宜太文不出案牍语即是
点供宜留心如讯据某人供称云云等语有称字则供内可称伊字并该犯字样所谓代字诀也若讯据某人供则须直叙不能用代字诀矣点供之法介乎看语口供之间总以简括驾驭为是识得提笔写便不为案牍所缚用一以字为妙 【如赵一以某某等情具控之类】
犯供首叙籍贯为定地发配地也犯年若干为应否收赎地也有无父母并若干年岁曾否出继可否归宗为留养地也妻子某某为发配随带地也近来办案往往父故母存然父故究有若干年其母守节是否与已逾二十年之例相符须说父亲某人于某年身故或死过几年就可查核兄弟某人现年若干 【如未成丁即应留养】 且有招解时与留养之例未符而招解后相符者若不预为叙明转多一番行查供内煞脚处地保邻佑见证凶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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