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摘录:
正文
太上經戒
經名:太上經戒。撰人不詳,約出朴南北朝。慕集上清、靈寶及天師道戒律六種。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神部戒律類。參校本:《雲笈七籤》卷三十八。
太上經戒
十戒
《玉清經本起品》云:道言,昔元始天尊與諸賢聖,億億萬眾,處處周旋,最後下觀棄賢世界,有一國王名曰德正直,利根辯慧,為眾生故,而為導首。遍告國內臣民男女言:今得太平,天下無事,火災消滅,兵刃不起,百穀成熟,皆由道恩,非自然也。何以報道?罔極之恩,唯當傾心盡意,恭敬供養,造立宮觀,香花燈燭,晨夕禮誦,齋戒悔過,以求福祐。於是天尊命巨靈仙人而告王曰:子為一國之主,天下所推,凡間之貴,不先於此,但以正法治化,不枉人民,亦足功感上天,何煩祕要?祕要之道,卒難可聞,然祕要之階,不過慈善,慈善之法,不違科戒。戒有多種,人亦多品。上品之人,身先無犯,亦無所持。中品之人,心有上下,觀境即變,以戒自制,不令放逸。如此之人,或受十戒、五戒,以自防護。下品之人,惡心萬般,難可禁制。下品之中,復有二品:上品者,身欲奉戒,或受一百九十九戒,或受觀身三百大戒,或受千二百威儀之戒,以自防保,令無越逸。下品者,身同禽獸,雖有人形,而無人心,縱受其戒,終無所益。今且受第二中戒,十種科禁。入道初門,諸人聞說,歡喜抃蹈,悉皆俯伏而奉戒言。天尊告曰:
第一戒者,不得違戾父母、師長,反逆不孝。
第二戒者,不得殺生屠害,割截物命。
第三戒者,不得叛逆君王,謀害家國。
第四戒者,不得淫亂骨肉,姑姨姊妹及他婦女。
第五戒者,不得毀謗道法,輕泄經文。
第六戒者,不得污漫靜壇,單衣裸露。
第七戒者,不得欺凌孤貧,奪人財物。
第八戒者,不得裸露三光,厭棄老病。
第九戒者,不得耽酒任性,兩舌惡口。
第十戒者,不得兇豪,自任自作威利。
右此十戒當終身奉持。
大戒上品并序
《上品經》云:太極仙公於天台山靜齋念道,稽首禮拜,請問太極法師徐來勒曰:弟子有幸,得侍對天尊,自聞微言,彌綸萬劫,洞觀道源,過泰之歡,莫有諭也。顧玄少好神仙,白日飛騰之道,必想上聖,恆以髻鬣,大經微遠,妙賾難通,將稟口訣,釋我冥津,洞暢虛漠,有無都盡矣。近而未究人生宿世因緣,本行之由,今願天尊覺所未悟。是時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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