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摘录:
正文
太上洞真智慧上品大誡
經名:太上洞真智慧上品大誡。撰人不詳,約出於東晉。係古《靈寶經》之一。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真部誡律類。參校本:敦煌P.2461、P.2358、S.5746、S.6290、P.3793號抄本。
太上洞真智慧上品大誡#1
元始天尊以開皇元年七月一日午時,於西那玉國鬱察#2之山浮羅之嶽,長桑林中,授太上道君智慧上品大誡#3法文。是其時也,道君受誡起,北向首體投地,回心十方,還向東而伏。
天尊告太上道君曰:今當宣通法音,開悟旱生,為諸男女解灾卻患,請福度命,拔諸苦根。使生者見道,身脫八難,死者歡樂,飲食天堂,早生人中,轉輪聖王。修齋求道,皆當一心請奉十誡,諦受勿忘,專心默念,洞思自然,勿得#4雜想,撓亂形神,能如是者,便當靜聽。
天尊告曰:
第一誡者,心不惡妬,無生陰賊,椷口慎過,想念在法。
第二誡者,守仁不殺,愍濟羣生,慈愛廣救,潤及一切。
第三誡者,守貞推讓#5,不淫不盜,常行善念,損己濟物。
第四誡者,不色不慾,心無放蕩,貞潔守慎,行無玷汙。
第五誡者,口無惡言,言不華綺,內外中直,不犯口過。
第六誡者,减酒#6節行,調和氣性,神不損傷,無犯眾惡。
第七誡者,不得嫉人勝己,爭競功名,每事遜讓,退身度人。
第八誡者,不得評論經教,訾毀聖文,躬心承法,恒如對神。
第九誡者,不得鬥亂口舌,評論#7四輩,天人咎恨,傷損神炁。
第十誡者,舉動施為,平等一心,人和神穆,行常使然。
天尊言:修奉諸誡,每合天心。常行大慈,願為一切,普度厄世,謙謙尊教,不得中怠。寧守善而死,不為惡而生。於是不退,可得拔度五道,不履三惡,諸天所護,萬神所敬,長齋奉誡,自得度世。太上道君不勝喜懼,稽首奉命。
天尊言:夫為#8學者,修齋行道,開度天人,作諸善功,當行十二可從,而得度世者,爾宜從之,自得正真,終入無為,所願皆成。
第一者,見真經出法開度一切,便發道意,心願後世得登大聖。
第二者,常行慈心,願念一切普得見聞,開度廣遠,无有障翳。
第三者,好樂經教,深遠覽達,意志堅明,開化愚闇。
第四者,尊受師訓,廣開勸化,令入法墻,遠離盲道。
第五者,信向玄妙,尊奉經訣,晨夕誦習,無有怠倦。
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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