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摘录:
狄公案
《狄公斷獄大觀》(《狄公案》)簡介 《狄公斷獄大觀》(《狄公案》)是荷蘭人高羅佩的巨作,撰寫于二十世紀五十至六十年代。全書由十五個中長篇和短篇集(八篇)組成,約一百三十萬宇。《狄公斷獄大觀》只編入中長篇十五個,各篇獨立成章,所謂分則單珠、合則全壁。 高羅佩原名羅伯特﹒漢斯﹒梵﹒古立克(高羅佩是他的中國名字),生于1910午8月,卒于1967年9月。他的大部分光陰是在外交公務中度過的,但他是一位研究領域廣泛、學朮成就卓著的學者,通十四種語言,漢學造詣尤深。他對中國的傳統文化有極高的興趣,深入研究過中國古代的文學、藝朮、行政、司法、吏治、刑律以至文物考古、民族心理、人情風俗等。他象中國的士大夫知識分子一樣喜歡搜集古董、古玩、字畫、圖書、樂器,并具有丰富的鑒賞能力。他甚至對中國的書法和古樂都深有造詣,能寫中國的舊體詩文。《狄公案》是他在研究漢學之余以中國唐代名臣狄仁杰的斷案故事為線索寫成的。 高羅佩十分推崇中國的傳統文化,對中國的古文明嘆賞備至。他認為中國固有的公案傳奇遠比西方流行的偵探推理小說高雅。他撰寫《狄公案》目的之一便是讓西方人和那些沉溺于西方探家小說的中國人知道中國古代大法官的本領──尤其是在邏輯推理能力與犯罪心理學研究的造詣上──決不亞于現代西洋大偵探。中國固有的文化傳統要比隨工業文明而帶來的西方現代文化優越得多。《狄公案》問世后,在西方果然引起了轟動,聲譽極高,英美兩國至今重版不絕,"狄公"(Judge Dee)几乎是家喻戶曉的人物。
狄公案序
凡书之作,必当知其命意所在。知其命意所在,则何书不可读?所以作书者,或借古人为式法,或举往事以劝惩。推原其故,悉本挽颓风、砭末俗。夫颓风之甚,莫甚于人心之不古,末俗之坏,莫坏于邪念之易生。今偶于案头见《狄梁公四大奇案》一书,离奇光怪,可愕可惊。书中若陶干马荣之徒,本绿林豪客,能使心悦诚服于指挥;若周氏王氏之流,本红粉佳人,互见遗臭流芳于案牍;至若怀义敖曹之辈,不足以挂人齿类,而亦附以示贬;狄公真人杰也哉!世之览是编者,知不必悉依正史,而得史之意居多,读者其亦善体也夫!
光绪二十八年岁次壬寅春三月,
警世觉者序于沪上之滴翠轩。
第一回 入官阶昌平为令 升公堂百姓呼冤
诗曰:
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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